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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P许可证

业务介绍

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(简称:ICP许可证)是指一般性经营性网站的主办者向当地区县申请的证书证明,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。

经营性ICP,经营的内容主要是网上广告、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、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。

 

服务流程

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,需要到当地通信管理部门申请ICP经营许可证或备案。通信管理部门是指各省通信管理局、市通信管理局、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。

所需资料

1、法人签署的书面申请;

2、营业执照(有效复印件)或企业预登记名称证明;

3、公司概况(公司基本情况,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、场地和设施等)

4、公司近期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定的财务报表或验资报告;

5、公司章程,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;

6、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;

7、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,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,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,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

8、涉及从事新闻、出版、教育、医疗保健、药品和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,应当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的批准文件; 涉及电子公告服务的,必须专项申请;没有涉及新闻、出版、教育、医疗保健、药品和医疗器械和电子公告服务的,提交《保证书》(下载);

9、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申报表》;

10、法人代表签署的《信息安全责任书》。

申请者将上述相关材料送到公司注册所在省通信管理信息安全处,经核查无误后,正式接受申请,并将于60日内给予或不给予批准的答复。